国务院原则同意: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改革再迈关键步

财经
发布于 2025-09-11


国务院近日批复在10个重点区域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国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进入实质性突破阶段。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等10个试点地区将在2年周期内,重点突破要素流动壁垒、创新协同配置机制,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实践样本。此次试点涵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领域,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旨在全面提升要素质量与配置效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市场化动能。

一、试点范围与实施背景

本次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覆盖10个战略区域,形成东西联动、南北呼应的空间布局:

  • 京津冀协同带:北京城市副中心作为非首都功能疏解核心承载区,重点探索行政资源与市场要素的协同配置机制;
  • 长三角城市群:苏南重点城市(苏州、无锡、常州)与杭甬温(杭州、宁波、温州)聚焦数字经济要素跨境流动与产业链协同;
  • 中部崛起节点:合肥都市圈、郑州市、长株潭城市群承担劳动力要素市场化定价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创新;
  •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深圳等)试点跨境数据流通与国际要素对接规则;
  • 成渝双城圈:重庆市、成都市探索土地要素跨区域交易与绿色要素资产化路径。

试点选择基于三方面考量:区域代表性(覆盖80%以上要素市场类型)、改革基础(已有自贸区或国家级改革试验区经验)、差异化需求(如大湾区侧重国际规则衔接,成渝聚焦城乡要素融合)。实施背景源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部署,旨在通过区域突破性实践,破解要素流动中的行政壁垒、定价僵化、配置低效等深层次问题。

二、改革核心指导思想

本次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以系统性思维和创新实践为核心导向,其指导思想可分解为三个关键维度:

  • 理论根基:严格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改革全过程;
  • 问题靶向:聚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突破行政垄断、区域分割、定价僵化等深层次矛盾;
  • 价值取向:通过制度创新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构建"市场决定、政府调节、法治保障"的协同配置体系。

改革实施路径强调"双轮驱动"策略:一方面依托试点地区的差异化探索能力,在数据要素确权、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开展制度性突破;另一方面强化国家发改委的跨区域协调功能,确保地方创新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形成有机衔接。这种"基层试验-顶层提炼-全国推广"的渐进式改革模式,延续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典型方法论。

三、五大重点改革目标

试点方案明确五大核心改革方向,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突破:

  1. 土地要素高效流转: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产业用地弹性供应机制,试点"标准地+混合用地"模式。
  2. 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破除户籍、学历等隐性壁垒,建立技能人才跨区域资格互认体系;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要素报酬机制。
  3. 资本要素精准配置:创新科创企业投融资服务,试点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建设。
  4. 技术要素价值转化: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扩大科研人员所有权赋权范围;建设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创新要素按市场价值定价。
  5.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分级确权机制;在智能制造、商贸流通等领域开展数据要素化应用场景试点。

四、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清单

省级政府在试点实施中需履行以下核心职责,确保改革目标落地:

  • 组织协调机制建设:成立跨部门专项工作组,统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改革任务,建立月度调度与问题会商制度;
  • 差异化实施方案制定:基于本地区产业特征(如粤港澳大湾区的数据跨境流动、合肥都市圈的科创要素集聚),细化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
  • 配套政策供给:针对要素流动堵点,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暂行规定,例如放宽人才落户限制、优化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 动态监测评估:构建要素配置效率指标体系,定期跟踪劳动力市场匹配度、技术成果转化率等关键指标变化。

重点任务分工需明确三个层级责任主体:

任务类型 省级部门 市级执行单位 第三方参与机构
制度创新 发改委/政研室 政策试点办公室 高校智库
平台建设 大数据管理局 政务服务数据中心 科技企业
风险防控 司法厅/金融局 市场监管部门 律师事务所

实施过程中需建立双通道反馈机制:一方面通过政务系统逐级上报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依托企业家座谈会、要素交易平台等渠道收集市场主体实时反馈。对涉及法律调整的探索事项,应提前启动合规性审查程序。

五、差异化探索方向

试点地区将根据区位特征和产业基础,在以下关键领域展开差异化制度创新:

  • 土地要素配置:苏南地区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制度,合肥都市圈试点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
  • 劳动力流动: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港澳专业人才资格互认,成渝双城试点职称评审结果跨区域互认;
  • 资本要素改革: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测试,福厦泉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
  • 技术要素转化:杭甬温构建专利开放许可与职务发明权属改革联动机制,长株潭试点科研设备共享信用积分制度;
  • 数据要素流通:郑州市建设中部数据交易枢纽,重庆市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

各试点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市场化程度高的要素领域(如资本、技术)加快制度突破,对管制较强的领域(如土地、数据)侧重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

六、国家发改委统筹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核心协调机构,其统筹机制设计体现三层职能架构:

  1. 跨部门协同框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自然资源部、人社部等12个部委成立专项工作组;重点协调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数据要素确权等跨领域改革事项;每季度召开试点地区进度评估会,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制度性冲突。
  2. 动态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类型监测指标响应机制市场波动风险要素价格异常波动率启动临时价格平衡基金制度冲突风险地方性法规修订数量组织法律专家团专项论证数据安全风险要素流通平台攻击频次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
  3. 经验转化路径建立"试点-观察-推广"三阶段评估模型,设置6项核心转化指标;对杭甬温的产业链数据共享模式、粤港澳的跨境要素流动机制等成熟经验,通过部门规章形式固化;需法律授权事项,按《立法法》规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权。

结语

此次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区域差异化探索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将有效检验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理论成果与实践路径。北京城市副中心聚焦行政资源优化配置,苏南重点城市探索产业用地市场化流转,杭甬温试点数据要素跨境流动,各区域特色化改革形成多维度制度创新矩阵。随着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壁垒将显著降低,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更趋完善。这一进程不仅加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通过释放土地、数据等新型要素潜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制度性基础。两年试点期形成的可操作、可量化改革成果,将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关键性制度供给。

常见问题

1、试点地区企业将获得哪些具体政策支持?

试点区域内企业将享受土地要素弹性供应、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技术产权交易便利化等专项支持。重点包括: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允许科研用地混合使用;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最高可至90%。

2、改革试点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何关联?

试点承担着破除区域壁垒的"压力测试"功能,通过区域性制度创新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探路。例如跨省域要素交易平台互联、资质互认等探索,将直接检验制度规则的兼容性。2年试点期内形成的负面清单管理、要素确权登记等经验,将作为国家层面制度设计的实践依据。

3、普通劳动者如何从要素市场化改革中受益?

劳动者可通过三项机制直接获益: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大宅基地财产权能,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跨区域互认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与福利获取机制创新。在杭州、成都等试点城市,已出现"人才码"一码通享创业补贴、住房优惠等要素支持政策的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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